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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发布日期:2017-12-28 11:12:47  来源:合肥市纪检监察网站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整治查处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有效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全市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肥西县山南镇洪桥五保供养中心原院长朱先道、院长朱明来等4名同志因违规套取五保供养经费问题被“一案双查”。经查,洪桥五保供养中心原院长朱先道、院长朱明来以死亡尚未注销五保户名义套取供养经费,2012-2017年,该中心共套取经费计321824元。2017年9月4日,山南镇纪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朱先道、朱明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的资金全部予以追缴。山南镇民政办原主任卫建功因监管不力,2017年5月12日,肥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南镇原党委委员郭本奎因监管不力,2017年5月12日,肥西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巢湖市坝镇敬老院原院长王成举违规虚报冒领五保供养资金问题。经查,2014-2017年,坝镇敬老院原院长王成举,在五保老人王某某被其弟弟接回老家照顾赡养的情况下,仍以其名义从镇政府虚报冒领专项财政资金共计9600元。其中,1950元作为节日补贴发给王某某,7650元作为敬老院津补贴发给其他老人。2017年9月26日,坝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成举党内警告处分。

  3.肥东县梁园镇管湾社区主任管振全履责不力问题。经查,2014年,管湾社区主任、包组干部管振全在核查汪某某贫困户申请时,调查不深、审核不细、把关不严,未能精准识别汪某某不符合贫困户条件情况,致使该户违规享受财政代缴医疗保险450元等扶贫政策。2017年11月29日,经梁园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决定,给予管振全党内警告处分。取消汪某某享受扶贫政策资格,违纪款项全部予以追缴。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战略安排,体现党的宗旨意识和人民立场,是全党全社会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增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历史责任感和时间紧迫感,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一步一个脚印,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方面工作,坚定不移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的庄严承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谋划推进,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优先处置巡察督查、专项审计,以及财政、民政等涉农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重点治理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对相关单位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为确保全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卞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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